《民法典》号称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。不信的话,咱们举个例子。
某一个冬日的下午,你在小区楼下晒太阳,晒得浑身暖洋洋的,别提多舒服了。突然,你倒了一个难以置信的霉,一个瓶子从天而降,咣当一声,不偏不倚,在你头上砸了个包!
你捂着头,向上看,这瓶子只可能是楼上某个缺德鬼扔的。你当然咽不下这口气,挨家挨户去找缺德鬼,但楼上那么多户哪那么好找,你找了两天也没找到,胸口憋了一口气,心情极差。
这时候怎么办呢?只能咽下这口气吗?真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案例发生,丁阿姨抱着孙女走到楼下,突然落下一枚石块,把小孙女砸伤了!丁阿姨也没找到具体的扔石块的人,她能找谁赔偿吗?能,找所有可能扔石块的人赔偿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第1款规定:“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……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”
派出所接到报案,逐层逐户调查了这栋楼,除了一楼的4户,其余128户,都属于法条中“可能”的加害人。也就是说,丁阿姨有权向这128户提出赔偿!下次碰到这种事儿,你应该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选择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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